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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签订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校党委领导班子、各学院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1月15日,党委宣传部组织签订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党委书记赵恒伯代表学校党委与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一一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赵恒伯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各学院、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赵恒伯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校党委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落实,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追责问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管理权。赵恒伯书记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持续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按照“守土有责、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八个方面进行规范:一、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和体系。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一会一报”制,党委宣传部代表学校党委履行审批职责,主办部门要强化督查机制。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四、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和强化对各项合作与各类组织在校活动的管理。五、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的责任。要站在教育管控工作第一线,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重点人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六、加强各类社团管理的责任。要建立健全校内各类学生社团的管理制度,加强活动监管。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要按照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委宣传部供稿)